我们花钱买了新房,交了房也就希望赶紧装修好入住,但在请装修公司装修的时候,很多的都会出装修延期,我们业主左催右催的,那心里真不是滋味,因此我们业主在选择装修公司签订的时候,装修延期责任写清楚,出现问题赔偿的时候就不需要手软。
我们既然辛苦贷款买了房,又热热闹闹请人装修,还是希望装修公司按期完工吧。这里并不是说你不急着住就无所谓。不要搞得装修工人从上次离开你家房子以后,下次回来的时候都完全忘了上次做的是什么了。还有一种最普通的是,拖得太久的工程往往是由几拨儿施工队伍断断续续完成的,工程质量根本没法保证。业主追究起来,他们私底下推让不认,不肯积极弥补。再说工程拖延,自己每天跑工地去看,也是挺累的。
一般来说,一套单元房民宅的装修周期不应该超过半年。当然,也有特殊原因,中途什么时候要停一下,这些就看怎么商量。
但是,在合同里,双方应该写清楚延期交工的责任。延期交工,责令装修公司支付赔偿金,以整个装修款的百分之多少来定。免得装修公司,一点效率都不讲。
我就见有些装修公司为了尽可能多地招揽生意,见一个客户接一个客户,却完全不考虑自己的团队是否能够承担的起如此负荷的运作。结果就是把一些工地打开一个头绪就给冷冻,过一两个月才解冻。不知道这世界上有没有好怕交工之后没钱买家电,所以暗自希望交工延期的。总之若是我是不希望的,哪怕空着关灰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