很多业主在不了解装修公司的时候,就被装修公司要求交纳数量不等的"订金”。如到时候不满意,想换装修公司,就会被告知“订金”不退。业主不是自认倒霉,白花了几百到上千块钱,就是被“订金”牵制,选择了并不满意的装修公司。这样的情况在家庭装修中也是很常见的。
遇到这样的装修公司,业主应当选择拒绝合作,转而寻找别的装修公司,不必非在一棵树上吊死。而且业主需要明确一点:装修公司在接受为委托后,只要按照业主的要求完成设计,然后才能获得报酬,既然设计结果不符合要求,则表示公司没能完成委托,应当退还订金。以“减少死单率”这样的理由将其自身的规定和意志强加给业主的行为,没有任何法律依据。对此业主应当坚决抵制,并果断为自己维权。